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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问询函提到,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48.37亿元、609.42亿元和774.89亿元,公司按照中央企业、地方政府及其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三个组合分别计提坏账准备;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69.22亿元、183.59亿元及249.64亿元;
上交所要求说明:各期末按照客户类别拆分的应收账款不同账龄的金额、逾期金额及占比、期后回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公司按照客户类别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比例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历史坏账情况、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其他应收款中其他代垫款、拆借资金的具体情况、金额大幅提升的原因,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各期末不同账龄的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结合不同类别账款的回款安排、期后实际回款、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关于财务性投资,要求说明:拆分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金额,相关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依据是否充分;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等。
此外,要求说明:各期末存在大额库存现金的原因;各期发放贷款及垫款的主要情况,相关利息收取情况及利率公允性;结合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及垫款的情况,分析是否存在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期末未决诉讼、仲裁的情况,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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